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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做好应对日全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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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做好应对日全食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做好应对日全食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09]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据国际天文联合会和紫金山天文台预测,7月22日将发生日全食现象。本次日全食持续时间长、涉及区域广,从日食初亏到复原长达两个小时,其中全食持续时间最长可达6分钟左右,全食带覆盖印度中部、缅甸以及我国长江流域等广大地区,偏食带则覆盖我国全境。这次日全食为科学研究、科学普及和观测观赏带来难得机遇。同时,由于日全食期间能见度下降、气温降低、湿度上升,会对交通运输、生产作业、通信安全、社会治安等带来一定影响,也可能在部分人群中产生迷信猜测和心理恐慌。为妥善做好应对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科普宣传
各级科技部门和科协组织要充分利用此次日全食为科普宣传提供的良好机会,组织相关专家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天文知识科普宣传活动,对日全食现象进行科学解释说明,对相关防范知识进行宣传普及。宣传工作要深入农村、山区、林区等偏远地区,消除部分群众的迷信和恐惧心理。同时,要注重对科学观测方式方法的宣传教育,避免造成观测人员视觉损伤。请中央和地方各级宣传部门和媒体给予大力支持。
二、做好相关预案和应对准备
针对日全食发生期间因天空亮度骤暗带来的不利影响和问题,请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完善相关预案,积极做好应对准备工作。交通运输、铁路、民航、通信、电力等部门和单位要及早做好安排部署,确保安全、畅通;市政设施管理部门要做好充分准备,日全食发生时及时开启城市道路照明设备;医疗卫生部门要注意防范光线不足对医疗救治的不利影响;气象部门要加强天气监测,及时做好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城市高空作业、建筑施工等作业单位要提前通知施工人员,并制订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质检、工商部门要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观测器材进行依法查处;公安部门要做好日全食可能引发的社会治安等问题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防止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三、加强旅游和观测的组织与管理
一些地方已将这次日全食观测作为旅游活动进行组织,有关地区和旅游部门要针对可能出现的大量观测人员聚集情况,提前做出安排部署,切实做好游客数量、交通住宿和天文观测设施使用等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引导游客合理选择观测地点。要加强对观测活动的组织管理,制订合理的人群疏散等应急预案,妥善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发生拥堵、踩踏等事件。
四、强化值守应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此次日全食事件,切实加强值守应急,及时掌握有关情况,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力量,妥善高效处置,最大程度降低和减轻日全食造成的不利影响。重大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附件:中国天文学会常务理事会《日全食对社会影响的专业论证报告》

国务院办公厅
2009年7月10日

附件:

日全食对社会影响的专业论证报告
中国天文学会常务理事会

2009年7月22日,我国长江流域地区将可观测到百年内最为壮观的日全食天象,包括科学界、教育界以及民间在内的社会各界都在紧锣密鼓地准备对这次日全食进行观测和观赏。本次日全食也将对社会生活产生影响,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科学意义
日全食是指当月球运行到太阳和地球之间时,月球挡住全部太阳光球的天象,它是人们研究太阳大气的极佳机会。通常人们肉眼所见的太阳,只是它的光球部分,光球之外的太阳大气-色球层和日冕,都被淹没在光球的明亮光辉之中。日全食时,月亮挡住了太阳光球表面,在暗黑的天空背景上,相继呈现出太阳大气分层中的中红色色球和银白色日冕,天文学家可以在这一特定的时刻对相关天文学、物理学等问题进行观测研究:
(一)日全食期间可以组织对太阳色球和日冕进行比空间望远镜和其他地面望远镜更多波段(包括可见光波段、红外波段、射电微波波段)和更高分辨率的成像和谱连续观测,从而研究有关太阳色球和日冕大气的物理状态和化学组成,甚至其动力学演化,为建立更为精确的日冕大气模型提供准确的观测依据,为恒星物理、日地空间物理、空间天气预报研究提供基础性的第一手数据。
(二)日全食期间可以组织对水星轨道内小行星、近地小天体等的搜索和研究,为太阳系的形成和演化、近地空间安全等提供依据和保障。
(三)日全食期间可以为引力波及其他基本物理问题的探索寻找答案。在历次的日全食观测中,科学家们都一直孜孜不倦地为这些基础的物理问题进行探索研究。
(四)在日全食期间还可以对地球电离层结构和扰动规律进行高时间分辨率的详细观测研究。
因此在每次可观测到日全食的地区,来自中国科学院各天文台站、各高校天文学研究组等都组织了一系列观测,并取得了大量观测结果,极大地推动着相关科学问题的发展。今年的日全食期间,除了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紫金山天文台、云南天文台、上海天文台、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空间科学与应用研究中心以及南京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武汉大学等将组织相应的观测活动外,国际天文学联合会及有关国家的科学家也将到我国杭州及周边地区从事观测研究工作。
二、科普教育意义
在地球上的同一个城市观测到日全食的机会大约每375年只有1次左右,同时还因为天气的影响,实际能观测到日全食的机会就更小。正因为其出现的机会不多,又发生在人类未知的天上,同时还会引起当地气温下降、湿度上升等异常现象,一些人往往对这种天象存在一定的恐惧心理。因此,在日全食现象发生前后,充分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以及图书、图片展览等现代媒体技术向社会大众进行及时、准确、生动、形象的科普宣传和教育,是破除迷信思想、激发民众尤其是青少年们的科学热情、提升国民科学素质的一次千载难逢的机会。而且,今年又正好被联合国设立为国际天文年。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曾经发生过三次有利于观测的日全食,一次是1980年在昆明、贵阳等西南城市;一次是1997年在黑龙江省的漠河地区。这两次日全食的全食带范围都非常小,再加上当时的交通条件并不是非常便利,因而这两次日全食观测活动带来的社会影响不大。第三次日全食发生于2008年8月1日,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紫金山天文台、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空间科学与应用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在我国新疆、甘肃等地进行了大规模的科学观测与研究。同时,内蒙古、宁夏、陕西、山西、河南等省(区)部分地区组织了中小学生和民众的观测和观赏,收到了良好的科普效果。
2009年7月22日的这次日全食,从日食初亏到复圆长达两个多小时,全食带宽度可达250公里,日全食的持续时间最长可达6分钟左右,这是1814-2309年之间中国境内可观测到的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次日全食活动。同时,这也是世界历史上覆盖人口最多的一次日全食,全食带将覆盖印度中部、缅甸以及我国长江流域等广大人口稠密地区,其中包括经济发达、交通便利的成都、重庆、武汉、合肥、上海、杭州等大城市,而与这次日全食对应的偏食带则覆盖了我国全境,从最南端的曾母暗沙(食分约为20%)到最北端的漠河地区(食分约为30%),即使是远离日全食中心的北京,食分也将达73%。因此,这是一次影响我国全境的天象活动,通过科学部门、教育部门和各级政府的通力合作、协调部署、合理组织,可以在全国掀起一次规模宏大的爱科学、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风气。
三、社会影响
本次日全食对社会层面上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一)积极影响。通过科普宣传教育,破除封建迷信思想,激发民众热爱科学的热情和兴趣,对提升我国国民科学素养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日全食期间,中国科学院天文学有关研究机构将联合当地政府,举办多点互动的科普活动,藉此大力普及科学知识,推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提高。2009年5月19日,由中国科学院、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联合主办的"2009年国际天文年日全食观测和科学普及活动周"新闻发布会上,中国天文学会会同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向铜陵、桐城、黟县、嘉兴、苏州、高淳、常州、无锡等八个观测条件较好的城市颁发了"2009年日全食指定观测点"的牌匾和证书。这些处于全食带中心线的城市已经结合当地文化特点,策划和组织了一系列日全食观测和科普活动。届时,中央电视台也将在多个频道组织实况转播。
(二)不利影响。全食带区域从食既(太阳亮光突然消失)到生光(太阳亮光突然出现),时长短至1分钟、长至6分多钟。期间大地由突然变黑暗转向突然变明亮,很可能带来以下问题:
1.公众视力安全问题。日全食过程中,很多人会进行观测。在食既之前,太阳依然很明亮。不正当地使用观测眼镜或直接目视太阳都会造成失明等视觉损伤。尤其是生光瞬间,太阳突然增亮。有组织的观测者可能还沉浸在肉眼能看见日冕的兴奋之中,因此会被强烈的阳光灼伤眼睛(甚至失明);尤其在偏远地区,人们可能因太阳的短暂消失而好奇地观望。这时,太阳的再次突然显露很可能会灼伤眼睛。因此,在观看日食过程时,有条件的可使用专用的日食镜片,没有条件者可使用其他方式保护眼睛,比如用墨均匀涂黑的玻璃,均匀曝光的胶片,烧电焊时用的护目镜等。
2.交通安全问题。日全食发生时在机场、高速公路等交通枢纽附近有可能引起交通拥堵乃至撞车等意外事故,驾驶员亦可能会因分散注意力而引发交通事故。
3.生产作业问题。日全食发生时大地突然变黑、气温下降15-20度、湿度明显上升,在热岛效应严重的大城市可能导致降水、风力、风速的变化,从而引发诸如高空作业、建筑施工等的安全问题。
4.通讯安全问题。在日全食期间电离层会出现扰动,从而可能导致通信中断或受干扰,而且大量游客通过互联网发送有关日食的信息等,可能导致网络通信受阻等。
5.社会治安问题。日食引起人群注意力分散、日全食短暂黑夜现象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
6.医疗业安全。医院的供电、照明等如应对不及时,有可能发生病人慌乱、医疗过程差错等问题。
上述不利影响可以通过科学部门与生产管理部门的沟通,并通过合理安排进行规避。为此,我们建议政府动员各部门积极准备宣传、科学引导观赏、谨慎防范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使得我们能够充分发挥这数百年难遇的科普良机来提高全民族科学素养、增加民众对科学的兴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实现明年经济发展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实现明年经济发展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通知

法发[2009]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面分析了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深刻阐述了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明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重要原则、主要任务,对于统一认识、凝聚力量,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实现明年经济发展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任务。为此,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为大局服务的自觉性
各级人民法院要迅速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形势的复杂性和做好明年工作的艰巨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明年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大政方针上来,进一步增强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服务的责任感,通过加强执法办案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实现明年经济发展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要准确理解和把握中央关于明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切实增强司法政策和工作指导的针对性
各级人民法院要把贯彻明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作为加强执法办案、服务经济发展的指导方针,在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五个更加注重”丰富内涵的基础上,制定人民法院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政策措施。要充分认识经济形势变化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加强对经济总体回升形势下社会矛盾在司法领域新的表现形式的分析研判,继续深入研究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法律问题及其解决办法,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始终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始终服从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始终与经济发展大局相适应。

  三、要依法审理好调结构、扩内需中发生的各类案件,切实增强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服务的能动性
各级人民法院要始终坚持能动司法,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高度重视经济运行中涉及司法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充分发挥能动司法的积极作用。要妥善审判执行好在加强宏观调控、调整经济结构、加强“三农”工作、深化经济改革、推动出口增长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生的各类金融纠纷、合同纠纷、股权纠纷、涉农纠纷、外贸纠纷以及知识产权、节能减排、企业破产、重组改制等方面的案件,为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全面胜利、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

  四、要依法审理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切实增强保障和服务民生的坚定性
各级人民法院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继续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把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实到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中,真正把重民生、排民忧、解民难作为确立工作思路、制定司法政策、谋划司法改革、加强自身建设的依据。要进一步解决好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妥善审理好教育、医疗、住房、消费、就业以及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案件,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推广远程立案、巡回审判、预约办案、设立“立案大厅”、繁简分流等经验做法,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便捷的服务;进一步畅通民意沟通表达渠道,为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及时反映司法需求提供有利条件。

  五、要坚决落实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要求,切实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动性
各级人民法院要继续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硬任务,作为第一责任。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要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治安、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市场秩序以及贪污贿赂等刑事犯罪活动,加大打黑除恶力度,又要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抗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完善诉讼与非诉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齐心协力化解社会矛盾,群策群力维护和谐稳定。

  六、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切实增强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有效性
各级人民法院党组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为经济发展服务的重大问题。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工作主动权。要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精简会议和文件,把主要精力用在抓工作、抓落实上。要着眼提高为大局服务水平,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增强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公正。要继续深化法院改革,以健全完善的工作机制保障工作健康发展。各业务部门和广大干警要以强烈的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上级部署,积极做好本职工作,为实现明年经济发展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真正履行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神圣职责。


2009年12月9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安委办〔2010〕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35号)和11月2日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10月28日全国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领域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部分地区和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明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搞好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于“十一五”工作收好尾、“十二五”工作起好步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这段时间节日多、重点时段多,生产经营、交通运输和基础设施施工处于繁忙时期,一些企业为了赶任务、抢工期易忽视安全生产,冬季雪多路滑,加之今冬明春部分地区雪灾和强降温天气将会增多,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烟花爆竹、消防等领域的安全管理难度也进一步加大;节后,各生产经营单位集中复产开工的同时,随即迎来各地和全国“两会”,搞好安全生产的工作任务既十分繁重又具有重大意义。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和各单位要把认真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与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强化超前部署、强化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和追究,结合各自实际,尽快制定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地区、各单位要进一步分析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研究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加强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把事故防范责任落实与事故后责任追究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承诺、约谈、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现场分析会、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作业现场带班等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要高度重视这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强化企业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管理,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地方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紧紧盯住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重点抓好县乡两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抓实、抓细、抓好今冬明春的安全监管工作。要严格责任考核奖惩,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完成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从严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着力治大隐患、防大事故

(一)狠抓煤矿瓦斯防治和整合技改等措施的落实。要按照11月2日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全面加强以瓦斯防治为重点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立足于超前预防、主动防治,坚持采煤与采气一体化、地面与井下相结合、治理与利用相协调,切实加大瓦斯防治责任落实力度,切实加大瓦斯抽采利用政策支持力度,切实加大瓦斯防治现场管理力度,切实加大瓦斯防治科技支撑力度,健全工作体系,坚决推行先抽后采,构建完善“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综合防治工作体系,务必抓好瓦斯防治和抽采利用工作。要加强技术和现场管理,强化对水害、火灾等矿井灾害的治理。要对技术改造、改扩建、新建和资源整合矿井进行检查复核,进一步依法规范对整合技改矿井的监管,严禁边整合边生产、边技改边生产,对整合技改期间违法违规生产的,要坚决依法关闭取缔并严厉制裁。

(二)加大对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的力度。以“打非”专项行动为重点,全面推动资源整合、整顿关闭和事故查处工作;以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为着力点,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继续抓好非煤矿山特别是井工开采矿山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停产整顿。继续抓好非煤矿山、尾矿库、排土场等的巡查、监控,严防透水淹井、尾矿库垮坝、排土场坍塌及炮烟中毒等事故发生。

(三)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监督危险化学品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季节特点,重点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安全监管,继续加强液氯、液氨、石油天然气、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安全管理;做好防冻防凝防滑工作,严防因冻凝、雨雪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3号)精神,从生产、经营、运输、燃放、产品质量、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等各个环节着手,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合执法机制,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要加强节日期间市场监督检查,严防零售点连片经营、超量储存和违法违规经营,严防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完善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严格审查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方案,引导教育群众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四)严密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杜绝客车超员、货车及农用车载客、行车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保障雨雪雾等恶劣天气状况下道路交通安全。加大对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和低质量船舶的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铁路车辆、飞机、船舶的检修,严防运输工具带隐患运行。严格车站、机场、港口的安全检查,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上车(船舶、飞机)。针对冬雪、大风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交通运输(民航)、铁道等部门要充分考虑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早合理配置运力资源,加强旅客疏导工作。要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特别是地铁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工作,认真制订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并加强监督检查。

(五)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等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上海市静安区“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针对冬春季节火灾易发、高发特点,高度重视防火工作,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精神,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地点为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消防安全和燃气安全检查,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特殊火灾的防控,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特别要加强对高层建筑改建、装修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封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配足配齐相关消防装备,加强战术训练和综合演练,不断提高灭火实战能力。要认真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执法。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对在建工程涉及的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治理。要加强城乡各项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确保供电、供水、供暖、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转。

四、统筹协调推进、突出预防为主,着力提升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成效

一是统筹协调当前工作与中长期工作的关系,精心制定并严格落实“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国务院通知》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在全面总结“十一五”时期特别是近两年“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精心谋划明年以及“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在制定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发展规划时,要同步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专项规划,着力在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二是统筹协调日常工作与重点时段工作的关系,有针对性加大重点时段安全监管监察力度。要围绕保障广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元旦、春节、节后复产和明年全国“两会”期间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工作早部署、隐患早治理、事故早防范。要突出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加大安全监管监察力度,及时组织开展好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工作。要强化措施,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节日放假、停产复产的安全检修和保障工作,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严密防范各类事故反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是统筹协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关系,着力健全完善长效治理、长效监管机制。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切实强化监管力量和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工作联动和联合执法机制,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贯彻实施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评价制度,督促企业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切实推动重大隐患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等落实到位。要继续保持“打非”工作的高压态势,集中处理、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推进“打非”工作向纵深开展并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轨道。

五、加强应急防范和值班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针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雪灾及强降温天气,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及时关注、会商和提前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针对性和操作性,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和部门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防灾抗灾工作的检查指导,严防事故发生;要针对今冬明春天气多变、气温起伏大的特点,认真落实防火防尘、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灾害、防冻裂泄漏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特别是重点时段的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企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