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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三夏”农业用油供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6-30 20:33:56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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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三夏”农业用油供应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


关于做好“三夏”农业用油供应工作的通知

石化股份销(2007)182号


各销售企业:

  “三夏”麦收作业对于实现我国粮食稳产增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做好“三夏”期间农业用油的市场供应工作,确保粮食丰收,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有关部署,认真做好“三夏”期间的成品油市场供应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三夏”作业

  各单位要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注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保障“三夏”农业用油供应对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重要性,树立讲政治、识大体、顾大局的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做好“三夏”期间的成品油市场供应工作。

  二、切实加强资源组织

  各单位要加强与地方政府机关及农机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了解“三夏”期间成品油的需求特点,全面掌握“三夏”作业的整体进展情况及用油需求预计,结合市场供需形势及经营计划安排,提前做好成品油资源的组织,加强石化资源与外采资源的统筹协调,增加农村及农业用油集中地区的资源投放量,为“三夏”期间农业用油市场供应提供资源保障。

  三、科学安排调运工作

  各单位要密切关注“三夏”作业用油高峰的转移情况,及时掌握不同地区、不同时段农业用油的需求信息,合理摆布库存,科学安排调运,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全力保障农业用油高峰时期市场供应平稳。大区公司要重点关注河南、河北、山东、江苏、安徽、湖北等农业大省的库存情况及资源发运进度,加强区间平衡,优先保障重点省市和库存薄弱地区的资源调运。同时,要做好成品油供应应急预案,建立快速的成品油调度和沟通机制,充分发挥石化集团成品油供应主渠道的作用。

  四、积极开展专项服务

  各单位要根据农机作业的实际需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开展支农、惠农、便农的专项服务,提供快速加油通道,优先满足农机作业的加油需求,有条件的地区可组织开展送油到田间等服务。同时,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配合,加大宣传力度,全面体现石化集团的社会责任意识,加强石化集团品牌建设。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厦门市台湾同胞投诉受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厦门市台湾同胞投诉受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厦门市台湾同胞投诉受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颁布。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附:厦门市台湾同胞投诉受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台湾同胞来厦投资,维护台湾同胞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海峡两岸的发展,根据《厦门市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台湾同胞投资者在我市投资过程中,其人身权、财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向厦门市台湾同胞投诉受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投诉,也可向我市各级政府的业务主管部门投诉。
第三条 中心代表市政府受理台湾同胞投资者的投诉,对各有关受理投诉业务部门,负有检查、督促和政策指导的责任。
第四条 中心在受理台湾同胞投诉过程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投诉的事项进行调查;
(二)对侵害台湾同胞投资者合法权益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处理;
(三)对侵害台湾同胞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建议有关主管部门对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
(四)对侵害台湾同胞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转由司法机关受理。
第五条 中心对台湾同胞投诉,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处理方法:
(一)对一般性投诉,可按业务归口批转有关单位并督促其处理;
(二)对案情重大,情况复杂或牵涉面广、影响面大的投诉呈报市领导批示或直接受理;
(三)移送监察、纪检和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条 各业务部门受理台湾同胞投诉的职责是:
(一)在其职责分工范围内,直接受理台湾同胞投诉,并将投诉处理结果答复投诉人;
(二)受理中心转办的投诉,并将办理结果反馈投诉受理中心;
(三)配合中心对重大投诉案件进行处理;
(四)督促所属单位执行投诉处理决定。
第七条 台湾同胞投诉者应以书面方式投诉,投诉申请应包括投诉者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被诉人名称、投诉事项(事实、理由和请求)并附有关资料。
第八条 因投诉人对受诉机构职责分工不明而误投的投诉,收到投诉的部门应及时将投诉转送有关受诉部门或中心,并告知投诉人。
第九条 受理台湾同胞投诉,应热情、认真,尊重事实,依法办事。
第十条 受理台湾同胞投诉,应在接到书面投诉申请后30日内将处理结果答复投诉者。因投诉事项复杂,30日内未能办结的,应事先告知投诉人,并通报投诉的处理进展情况。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1995年5月8日
知识产权,资本玩家的新游戏

王瑜


在世界性的金融危机下,经济步入不景气,资本玩家蛰伏起来了,他们躺在豪华游轮上度假时,脑子却没有闲着:“以后该玩什么呢?”惟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个“无中生有”的东西,一些产生巨大经济价值的专利其实来自一拍脑子的点子而已,小专利大价值,而商标更是简单,没有的话申请一个就是。知识产权是个有影而无形的东西,不像有形的产品需要建大仓库来存放,也不像贵重物品需要租赁银行的保险箱来保管。知识产权几乎是个无本的东西,生产成本极低,申请专利的费用如果减免,则低至百元,商标的注册费也只有千元而已。知识产权又有巨大的价值操作空间,一个默默无闻的商标一旦成名价值可以高达几百亿美元,不起眼的专利,经过组合、包装其评估价值能够超过亿元。知识产权的这些特性,为玩家们提供了想象和操作的空间,以最小的投入博取最大的利益。

知识产权有很多种“玩法”,前几年的炒卖商标、炒卖域名就是最原始的玩法。在海外抢注别人的商标,然后向企业要求高价回赎,或者抢注别人的域名,要求回赎,这种玩法手段低劣,行为不正,没有任何的技术含量,为世人所不耻,当然是资本玩家不屑一顾的。资本玩家的“玩法”归纳成一句简单的话就是知识产权资本化,证券化。

这是个很时髦的东西,在发达国家知识产权证券化也是近年才出现的新“游戏”,这个“游戏”按照我国现有法律是有可以“玩”的。这个“游戏”的第一步是将知识产权资本化,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知识产权作为成立公司的出资,最高可以达到70%,其实在很多地方其政策规定可以超过70%,在一定的注册资本范围内甚至可以到达100%,这样知识产权就直接变成了公司的注册资本,实现了资本化。如果该知识产权(为了更好说明问题下面有的地方将知识产权改为专利)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其产品具有很好的市场前景,很容易取得地方政府的支持,从而获得土地、厂房、甚至是资金的支持。现在不少的地方都有孵化园区,孵化技术型的企业,一般都能给到百万左右的资金支持,那么就获得了起步的资金,就可以生产专利产品了。产品的生产环节可以虚拟,现在很流行的就是外包,也就是OEM。公司可以进行股权融资,将公司部分股权出售给投资机构,点燃公司腾飞的第一级火箭。公司有钱加强研发了,从而获得更多、更新的技术,政府鼓励创新,创新的最新模式是开放式创新,也就意味着研发也可以进行虚拟,委托外部开发,或直接购买,然后再进行技术集成。新技术的创新又可以启动第二级、第三级火箭,进一步进行融资。新技术制造的新产品必然是高额回报,知识产权制度又保障这种高回报的合法垄断,这样的高新技术企业将受到证券市场的追捧,下一步就是知识产权实现证券化,资本玩家们从资本市场上套现,获得高额的回报。

金融危机是市场重新洗牌的机会,就像打牌又开始新的一局了,如果还是按照上一把的玩法,肯定还是死,那么必须换一种新的玩法,知识产权就是新的“玩法”。在法律层面上,没有任何的障碍;在政策层面上,政府是鼎力相助;在操作层面上,由于市场分工已经非常的精细,从研发要到生产到销售,到企业融资扩股,到上市,每个环节都被细化,都有非常专业的机构或者专家在运作,使得“玩家们”完全可以从各个环节上的琐碎中解放出来,他只需要规划游戏的规则,组合、调配资源,用现代规则将各个环节串联起来,就可以以极低的投入在短时间内获得极大的回报。

当然这种“玩法”还可以小玩,资本小鳄们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小玩一把。因为不是每个公司都可以上市,上市也有太多不确定的因素,抛开上市,那就是小玩了。小玩就要改变策略,因为变现只能从出售股权来获得,那么公司从成立开始就要开始考虑出售的问题,也就是要有意向中的买家才行,如何寻找暗恋的对象,这个问题是这个游戏的关键,比较专业一些,不必担心当然有专业的人士可以解决。其实很多上市公司或者想要上市的公司都有购买高新技术企业的需求,在“大款”们最需要的时候傍上他,当然收益是大大的。

知识产权资本化、证券化说是游戏,其实也是实业运作的捷径,不管是玩还是做实业,知识产权都将是新的宠儿,好好培养必将有大作为。

作者:王律师,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高级会员
电话:010-51662214,电邮:51662214@sohu.com